著作权和使用权区别在于两者的概念不同。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使用权,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运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蚌埠律师网提醒您,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作品的作者。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传播作品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和出版者。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由作者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而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书刊的版式设计和图书的专有出版。
3.法律保护强度不同: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比较直接,保护的力度比较强。而邻接权的行使总要受到被其传播作品的著作权的限制,一般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和向著作权人付酬,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作品原有的著作权。
著作权中不受时间限制的有:
1.署名权,是代表作者的一项权利,代表作者在作品上可署名。
2.修改权是指作者依法授权他人的作品有修改的权利。
3.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品不得有歪曲改动,篡改、作者享有著作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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