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委托人特别关心的问题,因为律师究竟会做哪些事,关系到案件的进展程度,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律师的最基础工作包括:
1.会见嫌疑人。
2.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
3.提交不批准逮捕申请书。
4.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5.给嫌疑人普及法律知识。
6.帮助嫌疑人提出举报或者控告。
7.阅卷。
8.向公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
9.调取对被告人有利的相关证据。
10.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1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12.申请受害人出庭作证。
13.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
14.委托专家对案件进行论证。
15.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16.申请庭前会议。
17.开庭。
18.提交质证意见。
19.提交辩护意见。
20.……
这些事项,基本上是刑辩律师接受委托后的最基础技术动作。貌似很全面,实际上中间缺少最重要的一项。
究竟是什么呢?
一个刑事案件,最关键的可能是律师和办案人员的沟通,案件关键问题的沟通。
此沟通,非彼沟通。
有人一听到沟通,就想到在饭局上用烟酒沟通,甚至用人民币沟通。
实际上,错误很严重。
任何一个案件,与办案人员的沟通都非常重要,会严重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
有些关键证据或者法律规定,办案人员不见得必然已经掌握,即便他们掌握了,也不见得双方的理解必然同步。
这时,就需要好好沟通。
只有好好沟通,才有可能在理解上同步,才有可能达成共识。
达成共识后,才能更好推进案件进展,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更好结果,好结果是当事人的追求。
1.侦查阶段,要和办案警官沟通,争取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要和公诉人沟通,争取不批捕、不起诉,或者一个好的量刑建议等;
3.法庭审理阶段,要和审判人员沟通,协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受害人出庭、专家辅助人出庭,又或者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无罪等等。
沟通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沟通,说起来挺容易,实际上真正沟通起来,其实还是挺难的,并不是说想沟通就能沟通。
又或者说,即便沟通了,也不见得必然就能达到最初的目的。
所以,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坚持,百折不挠。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唯有执着而又坚定的反复沟通,才有可能实现最初目的。
任何事情,都不太可能一蹴而就,不经历风雨,彩虹就不太可能出现。
所以,刑事案件要沟通,要反复沟通;即便一次两次被拒,仍然要继续坚持,继续想方设法的去沟通,不能沟通两次,就不再继续沟通了。
甚至被拒绝几次后,有人都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观点是否正确,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更麻烦,因为内心开始崩溃,一个练自己的主张都不相信的人,肯定不可能说服别人。
总之,只要认定了方向,就应该百折不挠,永不轻言放弃,即便被拒绝一百次,也要第一百零一次的继续站起来,而不应该躺在地上拒不起来。
形意拳大师宫宝森说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念念不忘去沟通,必然会有好的回响——好信息,对被告人来说。
转自:邹玉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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