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式:
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由一审法院首先对不执行离婚判决书的女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义务。如果其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并且请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不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抚养费依据: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三、
抚养费需要给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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